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智慧教室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智慧教室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作用,提高智慧教室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师生,特制订管理办法。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二条 充分发挥智慧教室的使用功能,教学形式原则上以多媒体教学、课堂讨论互动为主,采用课堂教学设计与创新的示范课、大赛课优先安排。
第三条 教师有教学过程录制和课程资源制作需求的课程。
第三章 使用要求
第四条 初次申请使用智慧教室的教师,需要参加图文信息中心指导的相关培训,对培训不合格的教师和未参加培训的教师,不批准使用智慧教室。
第五条 教师应充分做好使用前准备工作,需熟悉教学电子设备,避免因设备原因等影响正常使用。
第六条 教师应严格遵守电子设备操作说明,不得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系统软件,不得更改设备参数;课后要及时关闭各类电子设备,并填写《智慧教室使用登记表》。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图文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联系解决。
第四章 管 理
第八条 智慧教室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管理、运行和维护。
第九条 教师需要使用智慧教室,需提前五个工作日填写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经系部或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由图文信息中心协调安排。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教学时间,原则上周末、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不予安排。
第十条 智慧教室内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保持智慧教室内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桌椅不得随意搬出室外或借用。
第十二条 要爱护教室内的各类设备,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遗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图文信息中心
2020年9月15日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