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专职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5-08-15浏览次数:10

各二级院部、处室、中心:

为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提升立德树人实效,切实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专职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的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办法》(安职院党办〔2024〕13号)等文件精神,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专职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职级

三级辅导员、二级辅导员、一级辅导员、特级辅导员。

二、晋升对象

在岗符合条件的专职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及标准

见《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级认定条件》附件。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晋升条件的辅导员,须本人到所属学院申请,并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晋升岗位职务申报表》(在学生处网页下载),并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照专职辅导员晋升岗位职务的资格条件,做好初审推荐工作。8月26日前各学院将推荐材料报学生处。

(三)资格审查。学生处会同组织人事处对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四)综合评审。学校成立专职辅导员职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通过审阅材料等方式,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廉表现,育人实效,学院推荐意见及学生满意度测评结果等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各职级名额和申报人情况提出评审意见及排序建议。

(五)确定人选:根据评委会的评审意见及排序建议,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

(六)公示聘任:对确定晋升岗位的专职辅导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校党委发文正式聘任,并自聘任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职级落实相应待遇。

五、申报材料

1.《专职辅导员晋升岗位职务申报表》;

2.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学院审核签章);

3.有关工作业绩成果资料:教育、教学、科研方面资料,学生管理方面资料,其它有关指导学生参加大赛等资料;

1项纸质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稿。2—3项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以上材料发至学生处董方涛。


附件: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级认定条件.doc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晋升岗位职务申报表.doc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