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做好202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训项目
安徽省202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包括:“三教”改革研修、校企双向交流、名师名校长培育、创新项目等四大类。具体内容详见《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年度国家级项目设置》(附件1)。各类别子项目涉及的专业、培训人数、经费标准、中标培训单位等详见《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年度国家级项目一览表》(附件2)。我校根据二级院部实际需求、项目和专业要求及名额分配情况,安排具备培训资格的35位教师参加25个子项目培训。
二、工作流程
(一)注册报名。各二级院部组织参训教师登录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网址http://202.113.245.38:8280/train/),在6月24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工作,已注册过的教师使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二)汇总信息。各二级院部组织本院部参加培训的教师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年度国家级项目参训教师汇总表》(附件3),在6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zheng@aqvtc.cn,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后6月28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学校公章纸质版报送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三)报名复核。培训基地登录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已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并电话确认,批准符合条件的学员报名并发放培训通知;对不符合条件或因故不能参训的学员,及时反馈。二级院部须重新选派相同专业且符合参训条件的其他教师参加培训。
(四)培训时间。除“三教”改革——访学研修项目外,其余项目在2022年7月底之前完成培训。具体开班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培训基地通知,同时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网址http://gszx.ahnu.edu.cn)及有关培训基地网站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杜绝指标浪费。各二级院部须严格按照分配的培训名额,组织报名。参训教师完成网上报名后原则上不予调换,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由二级院部负责及时更换教师参训并向教师发展中心报备,不得浪费指标。各二级院部要落实教师培训工作责任制,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档案,做好外出参训教师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校教师的参训情况和健康状况。
(二)严肃培训纪律,加强人员管理。参训教师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和中标培训单位的相关规定,服从管理。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积极主动配合项目实施承办单位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个人防护,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参训教师要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报到,不得无故缺席。参训教师应修满规定的学时,不准请假。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须提前向教师发展中心递交报告,然后由学校向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递交书面报告,事假不超过12学时,病假不超过24学时(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累计请假超过规定学时的,取消其培训资格。参训教师有违反培训纪律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培训资格直至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参与省级评优评先,并建议学校给予待岗缓聘、降职、年终考评不合格等处理。
培训期间参训教师要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学以致用,加强实践,转化培训成果。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网上评教,对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各二级院部要安排参训教师开展一次交流分享活动。
联系人:张铮、胡强;联系电话:5283105、18755652595
附件:
附件1: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年度国家级培训项目设置.pdf
附件2: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年度国家级培训项目一览表.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