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筝发布时间:2022-10-24浏览次数:428

各二级学院:

为立德树人,表彰先进,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管理水平,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先进集体

2020、2021级全日制各教学班(不含社会扩招班级)。

2、先进个人

2020、2021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校内、校外五年制学生,含2020级、2021级社会扩招学生)。

二、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

2、先进个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

三、评选依据

按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高职扩招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名额分配

1、《2021—2022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21—2022学年度学生评优名额分配表(高职)》

3、《2021—2022学年度学生评优名额分配表(五年制)》

4、《2021—2022学年度学生评优名额分配表(社会扩招)》

5、《2021—2022学年度校团学组织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五、时间安排

10月26日-11月11日:各学院开展评优活动;

11月16日:各学院上报评优结果和相关材料。

六、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

各学院根据学校评审文件及2021—2022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班级目标量化评比结果等,召开工作部署会,分解任务。参评各班级要召开学习宣传会,学习评选文件,掌握评选条件、程序、要求等。

2、班级评议

各班辅导员要成立有学生广泛参与的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协调各项评先评优工作。

按照个人申报、注重考核、民主评议的原则进行。评选结果要在班级大会上通过。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个人项目评选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项目评选审批表》。

3、二级学院评审与公示

各学院成立学生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分析各班级提交的评审结果及材料,召开评审会,审核结果。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本年度学生评先评优结果,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11月16日前各学院将评审审批表及汇总表(签本学院公章)及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报学生处(汇总表需另上报电子表)。

4、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召开评审会议,将全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七、评审要求

1、各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流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视评优工作的导向性,切实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由于审核、审批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2、评选和材料的准备过程是对学生实施教育的契机,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确保零投诉。把好材料审核关,保证报送材料的规范和完整。

 

附件:

1、2021—2022学年度评优指标分配表.xls

2、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个人评选项目审批表.doc

3、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先进集体项目评选审批表.doc

4、2021—2022学年度评优汇总表(空白样表).xls

 

 

                                                             学生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