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以及《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等文件要求和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等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完成,认定王振兴同学(24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为特殊困难,房彩莲同学(25计算机网络技术2班)为一般困难。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4月22日—4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2号教学楼313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56-5284625
信息技术学院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