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为·安徽”2025产学合作创新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6-03-16浏览次数:66

各有关高校、各立项课题负责人:

根据《“华为·安徽”2025产学合作创新课题申报指南》等相关规定,为规范课题管理、保障研究质量,切实推进课题落地见效,现就开展“华为·安徽”2025产学合作创新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范围

中期检查范围:政策研究类、教学改革研究类所有立项课题。

结题验收范围:师资培训研究类所有立项课题;政策研究类、教学改革研究类课题,若已按立项要求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可提前提交结题验收申请。

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方式

1.课题负责人应对照课题申报指南及立项申请书要求,认真梳理课题实施情况,规范、及时提交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2.各有关高校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校课题材料的审查,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成果达标情况,签署审查意见后汇总报送。

3.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同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规定,做好课题全过程管理工作,评审结束后上报验收结果。

4.中期检查合格课题可继续推进研究,结题验收合格课题拨付剩余40%研究经费;验收不合格课题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课题立项资格,追缴已拨付经费。

三、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中期检查需提交材料:中期研究进展报告、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

2.结题验收需提交材料:结项申请书、完整成果佐证材料。成果佐证材料需按规范整理,确保真实有效。

3.材料报送要求:各有关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材料统一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yjzx_ah@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安庆市天柱山东路99号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309室。材料命名方式为“2025创新课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所在学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 伟 13865181567  (安徽省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袁铭健 18601725630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

“华为·安徽”2025产学合作创新课题结项申请书.docx 

“华为·安徽”2025产学合作创新课题中期研究进展报告.docx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