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2025〕243号文件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面向“教育学”一级学科内容,申报者须知悉该学科的二级学科范畴。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
二、限额申报
教育部对本次“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采取限额申报,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申报单位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省属各高校及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需在符合条件的成果中择优推荐,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申报。师范类本科院校不超过5项,其他本科院校、专科院校及厅属各事业单位不超过2项,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不超过1项。
三、实施办法和申报答疑
实施办法和申报答疑详见附件1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寄送材料:每位申报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纸质《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2)各3份,每位申报者单独1个U盘(U盘内含《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的PDF版。U盘表面粘贴“单位+姓名”标签)。
2、邮箱材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和PDF版,邮件名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者姓名)。
3、请各二级学院在11月7日下午3点前将寄送材料送到科技处,电子稿同步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jc@aqvtc.edu.cn。
联系电话:0556-5283119,5283150
皖教秘〔2025〕243号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