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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宁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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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数:10 更新时间:2025-11-13 |
根据工作需要,怀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具体事宜如下: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主要在消防救援站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鉴于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此次招聘仅限男性。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取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者和其他有专业特长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 (三)工作地点 怀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高河站、石牌站及独秀山区域专职队(根据大队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二选其一即可)。 1、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834820647@qq.com,联系人:王金龙 13275708230(特别说明:报名表需填写详细,个人资料不详不予办理报名)。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到怀宁县高河消防救援站(怀宁县高河镇龙山路38号)实地报名。 (二)考核流程 1、网上资格初审或者现场报名通过的应聘者,将通知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次/2分钟),成绩评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证、其他相关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3、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4、政审:对拟聘人员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核查,以村(居)委会和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意见为准 5、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消防大队组织应聘人员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先行自理,在签订劳动合同满半年后凭发票予以报销。 6、公示:根据招录计划岗位报考对象的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别排名,结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情况,形成《综合成绩汇总表》,分类确定拟录用人员、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由高到低排名顺序分岗位依次补录。 (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大队党委研究确定后,根据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岗前培训的通知》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时间为3个月,岗前培训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岗前培训结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商定,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大队将依法为签订合同的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五险一金(月工资含五险一金不低于5000元),根据现实表现,入职后可安排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并核发相应补贴,入职满一年,年底发放奖励工资和年终绩效,享受大队工会相关政策待遇。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月休息8天,根据消防站日常工作安排),免费提供食宿,并统一提供工作制服。 (四)入职满一年后,享受15天带薪年假、婚假、护理假等;对于表现优秀的人员,优先推荐入党、立功受奖、评优评先、学驾驶等相关技术培训。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上交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招聘工作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以上解释权归怀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怀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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