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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部门工作职责
点击数:170    更新时间:2020-12-16

 招生就业处部门工作职责

  1.  依据国家、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学院年度各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申报、调整工作;负责编制、报送年度招生章程。

  3.  拓宽学院优质生源渠道,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

  4.  负责各类型招生新生的信息录入、计划调配、数据处理与发送、录取通知书的制作与装寄工作,并及时准确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

  5.  协助做好新生报到工作。统计新生报到数据,对新生生源状况及专业志愿填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6.  执行教育部及省、市(区)的就业方针、政策以及学院有关就业工作的规定,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努力提升本地就业率。

  7.  协同做好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和教学安排。

  8.  负责就业市场开拓,做好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建设。做好就业信息网等平台建设。

  9.  负责就业需求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做好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来电来访接待。开展各类校级校园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指导二级学院开展专业专场招聘会,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10.  做好毕业生人事代理、职业指导、就业咨询、就业帮扶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制作和发放《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做好盖章审核和管理工作。

  11.  协同做好毕业班辅导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和指导,维护好省级和国家就业管理信息平台,做好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审核。

  12.  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梳理、统计和上报。负责对二级学院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

  13.  做好就业市场调查与预测,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跟踪调研、为学校申报专业提出建议,为毕业生就业拓宽渠道。

  14.  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培训和创新创业工作的指导,组织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和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15.  做好每年招生与就业的工作总结,统计并公布招生录取率、上线率、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将各专业的招生就业情况及时反馈到各二级学院,为学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依据。

  16.  协同推进合作办学工作,负责合作企业和相关专业的遴选,协同做好校企共建专业的质量监控和年度考核工作。

  17.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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