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03-06
根据《关于印发《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安职院〔2021〕62号)文件规定,依照教师个人自评、院部初评,教务处复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学校对2022-2023学年专业建设负责人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方式,向监察审计处或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5284635、5283009)。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10日。
2022—2023学年度专业建设负责人(含培养对象)考核结果一览表(1).pdf
教 务 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