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2021年5月2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29名专业建设负责人(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以《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依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办法(修订)》(安职院办〔2021〕62号)(附件2),从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工作态度、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综合考评。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各专业建设负责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提交至所在学院,对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
(二)学院初评
各二级学院组织由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建设负责人等组成的考评工作组,由学院负责人为组长,听取专业建设负责人述职,在评议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实际表现和实际效果,对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对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初评,在85分及以上的人员推荐优秀人选比例不超过40%。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与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三)学校考核
1、各学院推荐的优秀人选要制作PPT进行汇报,时间控制5-8分钟。汇报要实事求是,主要介绍一年来围绕专业建设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亮点特色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进办法等。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在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和教务处复核、优秀人选汇报的基础上进行考核、评定等级,形成全校各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等级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应于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一览表(附件3)、《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黄莹老师。
2、学校考核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安职院办〔2021〕20号—关于聘任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含培养对象)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教 务 处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