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参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拟推荐管理服务学院(学工团队)参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拟推荐吴紫英同志参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

现予公示5天,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任何部门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以部门形式反映的须加盖部门公章)向学校监察审计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6-5284635

  

校语委

2022年9月26日

 

关于我们
  • 主办单位: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皖ICP备09028338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202000137号
  • 邮箱:jwc#aqvtc.cn(将#替换为@)
    Copyright © 20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