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安徽省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此次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有三类,分别是: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访学研修项目;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立项原则

(一)坚持人才培养与学校办学定位相结合。结合办学定位和学校实际,坚持高标准,科学制定人才培养工作规划。

(二)坚持以专业建设为中心。围绕拟升本专业、优势专业、战略紧缺新专业,培养和积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走特色化、高水平办学道路。

(三)坚持培养与引进有机结合。在抓好人才引进的同时,加大对具有良好基础、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培育力度,服务学校“引博、育博、留博”工程,推动现有人才向更高层次迈进。

三、立项程序

按照“院级初审推荐、校级评审推荐、省级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各教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需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体研究,择优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院部推荐的项目进行规范性审核、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备案。未达到申报条件,或公示有异议且被核实的人选将不予备案。

四、申报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将申请人政治素质作为首要要求,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将立德树人作为核心追求,把好申报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

2.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结项效率,有以下情形不能申报:①主持省级人才项目未结项的不能申报;②有省级科研项目未结项的不能申报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③主持过同类项目的不能申报。

五、申报条件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1.申请人应是校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负责人。

2.近五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成果。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已结项,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2项需要资助:

①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②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成果推广、专利申请,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访学研修项目

1.申请人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以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4.研修计划有相关教研、科研项目为依托,且所依托的教研科研项目符合我校重点专业建设、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或是职业教育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研修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

5.申请人应是专业课骨干教师,鼓励到专业标杆校访学;同等条件下,“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骨干教师优先。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

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4.在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经济建设

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①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②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成果推广、申请专利等,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立项限额

序号

项目类别

立项限额(个)

备注

1

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1~3

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实行淘汰制。

 

2

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访学研修项目

3~5

3

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3~5

七、经费安排

建设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八、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报告。主要内容有:推荐理由;每个申报人的政治素质和其符合的申报条件等情况说明;推荐意见。

2.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汇总表和学院推荐报告(一式一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及相关电子材料。

3.以各教学院部为单位(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材料),将申报材料2022年2月8日下午16:30前 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邮箱zhangzheng@aqvtc.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联系人:张铮;联系电话:5283105、13966449571

附件:

附件1:皖教秘人〔2022〕11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拔尖人才项目表格下载(含填表说明).rar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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