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检测数据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01-19
各教学院部和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校必须及时做好扩招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工作,以加强对扩招学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检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招检测平台地址:http://ah.100kz.cn
二、填报内容
1、招生数据(1项:招生信息):责任单位:学生处
2、教学数据(7项:专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课程、开课课程、授课课表、开课班级、班级学生):责任单位:各教学院部、教务处。
3、学生管理数据(3项:学生资助、奖惩、退学):责任单位:学生处
三、每项填报方法
(1)如填报开课课程项,点击“开课课程”,有两种方式填写,第一种选择“Excel导入”,填写,然后导入即可;第二种方式是“新增开课课程”进行填写。
(2)其他项按同样方法填报。
四、注意事项
(1)教学数据采集采取集中填报的方式进行,以保障数据采集工作高质效完成。时间:2022年1月21-22日,地点:学校综合办公楼第二会议室。请各院部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2)教学数据中的专业和培养方案由教务处填写,其他5项由各院部填写。
(3)需要采集的数据共三个批次:在2019秋-2020春栏里填报2019级、2020年春高职扩招人员的数据(教学数据中的开课课程、授课课表、开课班级、班级学生等四项需进行数据更新;学生数据需进行数据更新);在2020秋栏里填报2020级高职扩招人员的数据;2021秋栏里填报2021级高职扩招人员的数据。
(4)根据文件要求,需建立高职扩招人才培养数据每月更新机制,请各院部于每月5日前,需登录平台,更新截止到上月底的高职扩招人才培养数据。
教 务 处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