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评审推荐情况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拟评审推荐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1月17日下午16:00前通过书面材料实名向监察审计处反映,并写明异议理由,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4日-17日

公示电话:0556-5284635       0556-5283041

公示邮箱:aqzyjjjc@163.com


附件: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pdf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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