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聘任的首批专业建设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以《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依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办法(试行)》(安职院办〔2018〕29号),从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工作态度、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综合考评。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各专业建设负责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提交至所在学院,对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见附件1)进行自评。
(二)学院初评
各二级学院组织由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建设负责人等组成的考评工作组,由学院负责人为组长。听取专业建设负责人述职,在评议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实际表现和实际效果,对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进行对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初评,在85分及以上的人员推荐优秀人选且比例不超过40%。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及材料报教务处。
(三)学校考核
1、学校在二级学院初评、推荐和教务处复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评定,优秀等级占比为20%。
2、各学院推荐的优秀人选要制作PPT进行汇报,时间控制5-8分钟。汇报要实事求是,主要介绍一年来围绕专业建设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亮点特色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进办法等。
3、学校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应于2021年11月4日前完成初评,并将初评结果(附件2)、《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
2、学校考核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办法(试行)》.doc
教 务 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