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建设负责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5-18
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安职院〔2021〕19号)文件要求,经各教学院部组织申报,教务处资格审核,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8-20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5月18日下午16:3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6-5283041。
教 务 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