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建设负责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安职院〔2021〕19号)文件要求,经各教学院部组织申报,教务处资格审核,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8-20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5月18日下午16:3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6-5283041。


附件:2021年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推荐结果汇总表.xlsx


 教 务 处  

2021年5月18日


关于我们
  • 主办单位: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皖ICP备09028338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202000137号
  • 邮箱:jwc#aqvtc.cn(将#替换为@)
    Copyright © 20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