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55号),我校共有60个项目获批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为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加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现就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除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线上教学名师、线上教学新秀、线上教学优秀课堂和线上教学成果奖等认定类项目以外的40个项目(见附件1)均需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3)。
二、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项目建设时间从2020年12月20日计算,建设周期均为两年。
三、编制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2020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5)中各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根据申报书,做好项目任务书填报工作,科学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合理安排建设进度,严格项目经费预算,切实保证项目目标和预期成果的最终实现。任务书将作为今后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2、项目组成员应与申报书一致,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建设预期成果应逐条细化,分类量化列出,原则上不得删减申报任务;拟完成的目标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能够量化,可考核。
3、经费实行预算制,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合法、真实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须与项目建设(研究)内容、建设(研究)进度、建设(研究)成果等相匹配。分年度预算经费,原则上按照建设周期平均分配。经费开支范围及使用要求参见《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安职院教〔2017〕6号)(附件4),设备名目须在经费预算中详细列出。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批复预算的开支范围、标准和项目研究进度执行,不得超预算开支费用。
3、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统筹项目建设及经费支出,加大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进度,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四、时间节点和相关说明
1、所有项目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由教学院部统一报送,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1年元月11日(周一)上午11:00前报送教务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任务书进行评审论证,待专家论证后,依据专家论证意见完成修改并将修改后的任务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一份)及电子版(word)于2021年元月15日(五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教务处。
3、学校于2020年元月17日前将word版本的任务书(含签章页扫描)上传至安徽省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公布。任务书审核未通过的,予以撤项。
4、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最新版本任务书;为方便签章扫描,表九、表十已放在一页,不得调整。
如有疑问之处,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5283041,5283009。
教 务 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