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职教诊改〔20203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07号)要求,我校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将全面展开,为确保数据采集和上报按时按质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学校的基础工作之一,平台数据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数据源采集。911日至922日,五个数据源表(1.6机构设置、6.1教师基本情况表、7.1.1开设专业、7.2课程设置、10.1.1学生基本信息)采集部门组织开展本单位数据采集,并进行审核(详见附件2数据源表采集分工及时限表)。

2、数据采集及审核。923日至930日,各采集部门根据任务分工情况及数据平台中我的工作栏目进行数据采集以及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进行数据采集以及数据审核。

3、数据审核上报。101日至1015日,对全院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审核、修改,经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按省教育厅要求的时限上报。

、有关说明及工作任务分解

1、状态数据采集时段为201991日到2020831日,财务数据采用自然年度201911-1231日。

2、平台使用方法:打开学院网站(http://www.aqvtc.edu.cn)首页,在右下角区域,点击“状态平台”链接进行登录。也可以直接打开网址(http://124.112.49.18/)进入登录界面。个人登录账号为10位数字的教工号,初始密码是A123456,初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并牢记密码。校内教职工教工号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编号。数据填报完毕,务必请保存。

3、数据采集范围涉及到全院各系部、处室、中心。数据采集工作按照系部、处室、中心职能分工,严格执行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指导本部门完成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教务处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方案拟订、工作协调和宏观管理及数据汇总、筛查、校验,并向教育部提交;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搭建好平台服务器,确保网络畅通。

4、各系部、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所负责采集数据的审核人,负责本部门数据审核工作;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数据采集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其中系部教学秘书为系部的信息员。各部门于914日上午10点前,将本部门的信息员报至教务处。

5、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任务分解表,认真组织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并按时提交审核数据,特别要提醒:各系部负责通知到每位专、兼职教师,务必在922日前完成网上数据表填报。

6、数据采集时,不得简单复制往年同期数据、不得雷同、有数据可填的不可空白、不应出现系统无法识别的数据、不应出现畸形数据。在数据采集填报过程中,如需要2019年数据信息或有不明之处,请与教务处联系。

附件1:任务分解表.xls

附件2:数据源表采集分工及时限表.doc

  

2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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