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有关处室:

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安职院办[2017]51号)、《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担任专业建设负责人满一学年者。

二、考核内容

以《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安职院办【201751号)规定的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从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工作态度、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综合考评。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各专业建设负责人于每年6月中旬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提交至所在系,对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进行自评。

(二)系部考核

各系部组织教学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建设负责人等组成考核工作组,由系部负责人为组长。听取专业建设负责人述职,在评议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实际表现和实际效果,对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进行考评,公示无异议后,考评结果(85分以上优秀比例按40%推荐)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

(三)学院考核

学院将组织对系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中汇报评审,按专业建设负责人20%比例拟定2018-2019学年优秀专业建设负责人。

各系推荐的人选做好工作述职的准备(每人不超过6分钟),做好汇报PPT,述职的主要内容是展示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工作态度、专业建设、团队建设等主要亮点和特色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进办法(108日前,参加考核的专业建设负责人将本人PPT汇报发至chzz91@aqvtc.cn学院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优秀考评结果报学院相关会议审定。

附件.docx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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