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兆著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8-29
各系、中心、有关处室:
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安职院办[2017])51号)、《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担任专业建设负责人满一学年者。
二、考核内容
以《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安职院办【2017】51号)规定的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从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工作态度、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综合考评。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各专业建设负责人于每年6月中旬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提交至所在系,对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进行自评。
(二)系部考核
各系部组织教学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建设负责人等组成考核工作组,由系部负责人为组长。听取专业建设负责人述职,在评议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实际表现和实际效果,对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进行考评,公示无异议后,考评结果(85分以上优秀比例按40%推荐)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
(三)学院考核
学院将组织对系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中汇报评审,按专业建设负责人20%比例拟定2018-2019学年优秀专业建设负责人。
各系推荐的人选做好工作述职的准备(每人不超过6分钟),做好汇报PPT,述职的主要内容是展示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工作态度、专业建设、团队建设等主要亮点和特色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进办法(10月8日前,参加考核的专业建设负责人将本人PPT汇报发至chzz91@aqvtc.cn学院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优秀考评结果报学院相关会议审定。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