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6    浏览次数:402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学院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有效防止资产流失和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13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次清查,院国资办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资产使用单位具体落实资产清查工作,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二、资产清查的基准时间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131130,在此之前购建的固定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范围。

  三、清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查工作从201312月初开始至2014年元月中旬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2013121126

  召开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会议,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准备清查资料。

  2.自查阶段(1271220

  各单位以现有资产登记明细账为依据,对照账册清查实物,检查账册各项数据与实物分类名称、标签、购置日期、使用状况、使用人、存放地点等核对是否一致,并对不一致、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确实不能使用需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填写清查待报废明细表。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盘盈盘亏表、待报废表等相关表格,同时将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于1220日前报国资办(同时报电子版),联系人:刘�。

  3.抽查核实阶段(12211227

  各单位自查盘点结束后,提出复核申请,院国资办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将抽调人员组成核查组上门复核,如遇5件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复查,需重新自查再报。核查结束后,各核查组提出复核意见。

  4.汇总阶段(201312282014年元月8日)

  国资办对各单位报送的报表进行审核、整理,并归类汇总,形成学院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向领导小组报送资产清查总结。  

  四、清查要求:

  1、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各资产使用单位要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审核自查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在自查报告上签署意见。

  2、实事求是,高度负责。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按清查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每个房间逐一清点,不得漏报、错报和瞒报,不准弄虚作假,特别加强对手提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资产的清查。

  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同志要有主人翁的意识和质量意识,通过共同努力,保证全院国有资产“家底”清楚,账物相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学院资产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4.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作为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在清查工作中,院纪委、监审处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责任编辑:Admin01 
本站首页 部门简介 机构设置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业务指南 规章制度 下载中心 热点关注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天柱山东路99号
版权所有:安庆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