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认真扎实、深入细致的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决定面向校内组织专职辅导员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遴选对象及范围
全校教职工(在编、内聘),重点考虑三年内新进的党员(含预备党员)教师,可跨部门遴选。
2.任职条件及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遴选指标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面向全校遴选专职辅导员10名左右。
4.遴选流程
(1)宣传
各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宣传本次专职辅导员遴选活动,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尤其要注重对重点遴选对象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2)报名
报名工作可以采取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的形式开展,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人员要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个人),各部门也可以根据遴选要求向学校推荐,并填写报名表(组织),报名表须经报名人员所在部门初审,并签字盖章后于7月1日前报送学生处。
(3)考察
学生处根据报名情况,会同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形成具体考察意见,并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送学校党委会审议。
(4)确定
学校党委会根据遴选方案和考察意见进行审议,确定最终遴选人选,并对外公布名单。
5.工作待遇
(1)工作周期:本次遴选的专职辅导员须带满一届学生,原则上为3年;
(2)本次遴选人员工作期间享受专职辅导员相关工作待遇(包括职称晋升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具体待遇按照新修订的《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执行。任期内按照专职辅导员要求管理(要求行政坐班,周课时不超过6节),但不改变遴选人员原人员类型,干满3年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继续留任或返回原工作岗位;
(3)同等条件下,考核合格的遴选人员在今后评优评先、岗位晋级和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