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就业指导
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点击数:241    更新时间:2016-10-14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规定,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
文章录入:Admin01    责任编辑:Admin01 
地址:安庆市开发区天柱山东路99号
版权所有: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访问统计: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