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室内体育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22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编号

GC-AQ-2023-031  FS34080120230031号

项目名称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室内体育馆工程

招标人名称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3月21日9时00分

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7日17时30分

招标人代表

朱老师

监督人员

王勇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65056399.68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2289000.00元,暂估价(含税):3834184.00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400日历天

项目管

理人员

项目经理:陈果,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2015201514573;

项目技术负责人:江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1. 投标人业绩及奖项

(1)业绩: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

(2)奖项:合肥万邦之星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工程荣获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省优质工程)。

2.项目负责人业绩:涡阳县中医院新院内科综合楼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65034781.47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2289000.00元,暂估价(含税):3834184.00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400日历天

项目管

理人员

项目经理:李克辉,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桂1502011201206692;

项目技术负责人:桂林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安徽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1. 投标人业绩及奖项

(1)业绩:北部湾远洋大厦工程;

(2)奖项:横县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工程荣获2018-201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2.项目负责人业绩:合浦县城乡体育中心基础设施项目-合浦县体育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华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庆市宜龙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65022771.83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2289000.00元,暂估价(含税):3834184.00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400日历天

项目管

理人员

项目经理:王涛,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2015201514589;

项目技术负责人:韩公正。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安徽华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安徽省安庆市宜龙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1. 投标人业绩及奖项

(1)业绩:天长市第五中学新建工程;

(2)奖项:定远县第二中学新校区食堂工程荣获2017-2018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2. 项目负责人业绩:宣城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医疗综合楼工程。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业绩奖项附件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书红             联系电话:0556-5991160

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联系电话:0556-599116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编辑:审核发布:吴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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