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年毕业生离校温馨提示

来源:学生处(团委)    发布时间:2018-06-27

2018届全体毕业生:
    你们好!

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7月13日同学们到校办理所有毕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开毕业典礼

学院集中召开毕业典礼,请参加毕业典礼的同学(各系安排的同学)7月13日上午9:10准时到图文信息中心一楼学术报告厅指定的区域就座。毕业典礼结束后,回到所在系办理相关手续。

2.已办清离校手续的同学直接到所在系领取毕(结)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3.申请贷款的毕业生在7月13日前完成网上毕业确手续,再领取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

4.尚未办清毕业离校手续的同学到相应部门办理:

(1)到所在系领取“离校程序单”;

(2)欠费同学凭“离校程序单”到财务结算中心(综合楼三楼)缴清学杂费;

(3)需要办理成绩审核的同学凭“离校程序单”到教务处(综合楼三楼)办理;

(4)归还图书资料的同学凭“离校程序单”到图文信息中心(一楼101书库)办理归还手续;

(5)办理退住手续的同学凭“离校程序单”到宿管科(七号宿舍楼二楼)办理退住手续;

(6)学生凭“离校程序单”到学生处学籍学历管理办公室(综合楼二楼)领取毕业证书。

5.团组织关系转出由各系团总支负责,请团员学生到所在系团总支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请同时交清团费。

6.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组织人事处(综合楼三楼)办理。

7.毕业生学业成绩审核签章到教务处(综合楼三楼)办理。

8.户口迁移手续到保卫处办理(综合楼一楼)。

9.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同学请到所在系登记备案。

10.毕业生应征入伍手续办理:有意愿入伍的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 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在线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鉴定意见一栏由学生所在系审签,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务必要到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待批准入伍地征兵办签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学院武装部。从生源地入伍学生的政审,集中安排在8月20日至8月24日办理。征兵联系电话:(0556)5283095。

11.毕业生本人档案由学院根据派遣地址统一寄转。8月份开始可以登录学生处网站查询档案寄往单位。

各位同学往返途中务必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因故不能回校的同学一定要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报告有关情况。

祝2018届全体毕业生工作顺利,前程似锦!



                                                              学生处  团委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编辑:审核发布: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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