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8-01-16

各系部、处室、中心: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90号)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2015年度教育厅下达给我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指标一共10大项23个名额(见附件11),我院2015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按照既定设项进行申报,各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条件和申报书见附件1-11。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各校在申报文件中分别说明本校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项目建设经费参照相应标准进行预算。项目申报由各单位组织施行,教务处和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材料申报,申报材料需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和人事处(人才类项目报送到人事处)。

二、组织和管理程序

1、8月23日前,各单位报送材料(申报书纸质稿一式四份,电子稿和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汇总表)。 

2、8月24日至26日,教务处和人事处组织评审。 

3、8月27日,相关人员领取修改意见。 

4、8月27日至29日,校园网公示。 

5、8月28日,教务处、人事处和相关部门起草纸质推荐文件等材料。 

6、8月29日上午9:00至11:00,教务处和人事处集中收取修改后报送材料(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一份,需要双面打印,骑缝装订,课题组成员签名,电子稿与纸质稿内容一致)。 

7、8月30日,教务处进行网络申报和推荐,汇总和打印项目汇总表。

8、教务处、人事处报送材料至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5283105,5283029。

教务处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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