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邓子龙发布时间:2023-08-09浏览次数:31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我校首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

2.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并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事迹突出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师德标兵原则上不超过5名,各二级党组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条件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三、评选条件

按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修订)》安职院党【2023】31号文件执行。

四、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8月9日-8月18日)。 各二级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选推荐,并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被推荐为参评校级师德标兵的候选人,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各推荐组审查、填写意见、盖章后,于8月18日前将推荐表和佐证材料(纸质版)送至组织人事处。

2.审查(8月20日-21日)。组织人事处联合相关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评审(8月23日前)。组织人事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议产生师德标兵建议名单。

4.审定(8月23日-31日)。建议名单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通过校园网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发文公布(9月5日前)。师德标兵经公示无异后,校党委正式文件公布。

五、表彰办法

1.师德标兵属校级荣誉称号,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2.学校从校级师德标兵中择优推荐上级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评选。

3.学校对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通过校报、广播、网络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弘扬高尚师德,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六、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通过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确保质量。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公认的师德先进分子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3.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及各教学院部负责人组成,领导、督导、组织师德标兵评选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成立由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推荐评审组,根据评选条件、程序要求、择优推荐。

4.严肃推荐评选纪律,推荐评选过程中严禁违反程序、不按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

5.评选侧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教职工。

6.获得师德标兵者,若后期出现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相关规定,且造成严重影响的,经调查核实后,按程序撤销师德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