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7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我院方滔等二十一位教师符合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学院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现予以公示7天(7月8日至7月14日),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察审计处反映。
电子邮箱:aqzyjjjc@163.com
附:名单如下
方 滔 刘 辉 杨 灿 华林蔓 开 璇 胡 维 饶 姗 凌 攀 江 晗 陈苗苗 胡梦娟 姚兆凤
朱菲菲 万 蕾 吴 双 葛尹睿 殷 洁 林 通 张 芳 吴 越 邱 静
组织人事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