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了做好我院教职工2016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安职院党办〔2010〕21号)《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16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2016年底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和内聘人员均应参加年度考核;
2.副处级以上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组织部门进行考核;科级干部考核,详见安职院党办〔2010〕21号文件;教师考核,详见《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3.在试用期、见习期的人员,参加当年度考核,只写鉴定,不确定考核等次,其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4.2016年底变动工作岗位的同志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5.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
(2)全年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的;
(3)2016年12月前退休的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及评定等次
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详见《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安职院党办〔2010〕21号)文件;对确定“不合格”人员的处理,按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告诫和待岗处理暂行办法(试行)》(安职院党办〔2013〕15号)文件执行。
各考核单位个人优秀等级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人员数的12%(个人考核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表见附件)。对于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系部和部门,按照安职院党〔2016〕48号文件精神,给予一类考核对象增加2个优秀个人指标、二、三类考核对象增加1个优秀个人指标。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采取年度民主测评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详见安职院党办〔2010〕21号文件第四章第十条。
2.考核程序
全院划分16个考核单位,各系部以党总支为单位,院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各系部党总支负责人和机关党支部负责人担任考核责任人。各考核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主持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并严格按照安职院党办〔2010〕21号文件规定程序执行。
四、工作安排
各考核组组织学习动员,安排年度考核工作;2017年3月8 日前,上报考核结果及年度考核表、测评等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对本系部和部门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各系部和部门对于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要注重工作实效,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质和量情况、出勤情况等。要严格履行考核程序,保证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考核过程中,每位教职工要在规定的范围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将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聘任、奖惩、晋升、辞职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本年度考核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系部和部门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年度考核工作。
中共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安 庆 职 业 技 术学 院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