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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度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证明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6浏览次数:1419

各系部、处室、中心:

  2016年度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申请开始办理,具体免试条件、办理程序及相关内容见宜人社秘[2012]39号文件,相关表格在组织人事处文档下载栏里下载。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申请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者;

2、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4、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5、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

6、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其他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

  1、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4、在野外艰苦岗位上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血防等工作满5年以上,且每年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以及在县城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6、取得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相应级别合格证书者;

  7、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8、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

  9、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者;

  10、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者。

  需办理免试申请人员,务必于2016617前将有关免试材料(根据免试表格中的免试理由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表格报送组织人事处,逾期不再办理。

说明:按市人社局规定办理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证明工作每年只在上半年统一办理一次,逾期恕不办理。

 

组织人事处

201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