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首次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17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家评审会意见,现就我院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首次认定工作相关事项作补充说明:
一、认定范围
在学院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或经学院聘任,承担学院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依据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
三、情况说明
对于在认定中存在的疑问,请参阅安徽省教育人事网公告说明http://ahjyrs.ahedu.gov.cn/show.asp?id=10842。
四、材料整理收集、报送
1、各系安排专人于
2、各系于
此次认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因初次认定人数比较集中,为提高工作效率,组织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报送的任何材料。)
附件1:《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