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做好首次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30浏览次数:1120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首次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17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家评审会意见,现就我院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首次认定工作相关事项作补充说明:

一、认定范围

在学院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或经学院聘任,承担学院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依据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

三、情况说明

对于在认定中存在的疑问,请参阅安徽省教育人事网公告说明http://ahjyrs.ahedu.gov.cn/show.asp?id=10842

四、材料整理收集、报送

1、各系安排专人于121上午下班前来组织人事处领回本系教师的申报材料。

2、各系于123将个人申请材料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安排专人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邓子龙处),并报纸质版推荐报告(加盖系部公章)。

此次认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因初次认定人数比较集中,为提高工作效率,组织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报送的任何材料。)

 

附件1《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

 

组织人事处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