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首次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17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院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首次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学院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或经学院聘任,承担学院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依据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凡申请认定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需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三)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院评审。根据个人申请,系部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学院组织人事处;学院由组织人事处牵头、会同教务处组织评审。
3、公示上报。评审结果经院会议研定,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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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5]2号文)
附件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