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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4浏览次数:1752

各系部、中心;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评审所依据的标准条件

      高职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和评审按照《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文件执行。高校实验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和评审,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文件执行。

二、任职资格评审所需要的主要材料

     申报高教系列职称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其中,第3-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本科高校一式30份,高职高专一式25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证书)、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6、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的复印件

7、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论文由学校科研部门负责检索,并出具有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的检索报告

9、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

材料复印件

10、《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及检测单位出具的每篇代表作《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11、本科学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复印件

12、高职高专学校代表作鉴定材料(由教育厅组织专家统一鉴定)单独装袋,写明姓名、学校、学科和申报职务。

三、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一)申报

1、各系部要在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认真组织本系部教师申报职称。

2、申报人向所在系部递交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

3、申报人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申报职务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条款项目及材料装订顺序(目录)精心准备材料,按时申报。

4、为确保材料真实可靠,申报人须签订诚信承诺书。

5、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与学院签订服务期协议。

(二)审核

1、系部初审:系部要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系教师申报职称的指导、评定、考核、评议、审核、推荐等。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申报人所在系部要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原始材料包括复印件,并将所有材料公示3天。然后,根据申报者条件,决定是否向学院推荐。推荐时,系部须提供书面推荐报告,内容包括系部推荐小组人员组成、申报人基本情况及符合资格条件情况、审核及公示情况等。

2、职能部门审查:教务处负责审查申报人在教育教学、专业实践、教学业绩、教研科研业绩等方面成果;学生处负责审核任期内是否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情况;组织人事处根据档案核对申报者提交的学历、资历等有关材料,结合教务、学生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审核人要在所负责审核的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处室印章。

(三)评审与推荐

1、院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学院组织相关专业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通过评议、答辩等方式,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学院专家委员会委员不少于11人,申报人获得的赞成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专家2/3的,方可推荐。

2、学院公示:对专家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7天。

3、学院上报:院长办公会议根据专业建设、人才结构、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将申报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四、评审工作总体安排

64613:学院进行工作部署,系部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组织个人申报;

616624:系部审核;申报人综述报告、述职评议;公示;完成系部推荐工作,向学院报送材料,并提交系部推荐报告;

625630:职能部门审核;

7178: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决定推荐申报人;

79-7月15学院公示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情况;

716: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申报人选;

717:报人社局专技办审核;

728:所有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

五、严格推荐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牵涉面广、影响面大、关注度高,务必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认真有序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申报和评聘工作。

      2、深入宣传教育。各系部、各部门要将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向广大教师宣传,使他们能够了解、掌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政策精神,教育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参评理念,正确对待评审结果。

3、严格坚持标准。各系部、各部门在教学考核、科研评价、学术评鉴等方面,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依据客观事实,做到一视同仁,确保条件面前人人平等。

      4、切实规范程序。各系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推荐工作。严格坚持院系两级公示制度,对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

      5、严禁弄虚作假。各系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要求申报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证书、教学、科研、论文等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必须严肃处理。要按规定开展推荐评议,不得违反程序,不得降低条件,更不得以各种借口纵容作假或伪造材料,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规范材料报送。除《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外,其他所有申报材料只收复印件,各位申报者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的顺序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复印材料需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

                                                         组织人事处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