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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工作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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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2947 更新时间:2015-01-14 |
各位同学: 为了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现将寒假前后及假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全体住宿生必须在1月19日中午12:00前离校。 2、学生公寓于3月6日开放接待住宿生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入住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系部领导签字同意,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审批后方可入住。 3、离校前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要在宿舍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宿舍门及个人物品柜要上锁;检查宿舍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 4、离校前整理好宿舍内务,打扫一次宿舍卫生。 5、楼管员要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学生在假期需临时进入宿舍的,需系部及总务处同意方可,并做好记录。 总务处 学生处 保卫处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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