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100    更新时间:2026-03-12

相关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中职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职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二)国家助学金

中职学校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别山区连片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享受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非涉农专业学生的15%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

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组织认定

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报学院(教学点)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对自愿放弃资助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要保留自愿放弃资助申请说明。

(三)结果公示

学院(教学点)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将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和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

(四)材料报送

3月27日前,将《2026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花名册》(电子版)和《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学生处吴双老师。

三、资金发放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安徽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教育领域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中职国家助学金要有90%以上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附件1.2026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xlsx

附件2.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2026年春季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花名册.xlsx

附件4.连片区一览表.pdf

                                     



学生处

2026年3月12日

文章录入:    责任编辑:学生处 
Copyright© 2014-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团委) 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天柱山东路99号
备案号:皖ICP备09028338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