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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韩杰等12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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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31 更新时间:2024-10-28 |
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生: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相关文件精神,经2024年10月1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同意韩杰等12位同学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现以邮寄退学决定书和公告形式送达,如提供邮寄地址无法收到退学决定书的,本公告视为拟退学决定书送达。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11日 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0556-5283039 请各二级学院将公告通知到学生本人,如有疑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生处(综合楼217办公室)反映。公告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特此公告 学生处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拟退学处理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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