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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高职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978    更新时间:2023-11-07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学校资助体系,根据安职院办[2016]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高职学生免学费工作布置如下:

一、免学费对象

免学费的具体对象是在我校就读的孤儿学生,我校乡村振兴联系点学生。其中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或人民法院宣布其父母失踪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或缴清全部学费的孤儿学生或事实孤儿学生。

二、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免学费申请表》,并附生源地民政部门或是司法机关有效的证明资料,学费给予全免。乡村振兴联系点学生需要提供本人及家庭户籍所在地材料。

(二)各学院初审

各学院深入了解、及时查阅学生档案,摸清学生情况,经学院初审后,填写《高职学生免学费情况一览表》,11月22日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双老师处。

(三)学校审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免学费的建议名单,报学校研究审定后,最终确定免学费学生名单。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了解、及时查阅学生档案,摸清学生情况,从情感和生活等方面关心学生,并指导学生收集相关的证明的材料。11月22日前,将《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免学费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双老师处。

学校将对免学费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认定一次。各学院要对已获得免学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利用假期进行家庭走访,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除取消免学费资格补交学费外还将给予相关的处分。

  

 

 

学生处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免学费申请表.doc

附件2-高职学生免学费情况一览表.xls

文章录入:    责任编辑: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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