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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范志鹏等82位同学作学籍注销退学决定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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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498 更新时间:2021-12-27 |
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九章第四十六条相关条款,张云凯等34位同学申请退学,范志鹏等18位同学未经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程思炉等30位同学休学期满,三个月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经2021年12月27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学校决定对范志鹏等82位同学给予学籍注销退学处理。 现将82名同学的学籍注销退学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生本人若对学籍注销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超过公告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同意学籍注销退学决定,学校不再受理其以后提出的申诉。 联系电话:0556-5283038 学籍注销学生名单.pdf 学生处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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