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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21]2号-关于做好我院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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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568 更新时间:2021-02-01 |
关于做好我院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2019]1号)文件要求,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现将做好我校在籍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院在籍学生(不含扩招) 二、时间安排 1月31日下午下班前完成。 三、核准补录内容 学生需补录“父母或监护人姓名”、“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别”、“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号码”三项信息。可以选择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五、注意事项 “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关系到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要求各学院必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学生做好此项工作。
2021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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