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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级入伍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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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860 更新时间:2016-08-29 |
我院2016级入伍新生: 根据国家入伍大学生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已准入伍的我院2016级新生应当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生本人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式样附后)。县级征兵办应当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日内(9月30日之前),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寄送至我院学生处。 地址:安庆市天柱山东路99号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邮编:246003 电话:0556-5283038 联系人:詹老师 学生处 武装部 2016年8月29日 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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