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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4]27号--关于督促休学期满学生办理复学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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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468 更新时间:2014-10-30 |
学工[2014]27号 关于督促休学期满学生尽快办理复学手续的通知 各相关系: 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我院周宇超等5位同学已超过休学申请时间,吴迁迁同学休学即将期满,如有因病休学一年后还未康复的,经学院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请相关系通知到相应学生持相关材料于11月7日前到所在系部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附件:休学期满需办理复学手续学生名单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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