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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5届高职毕业生电子摄像补拍工作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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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点击数:647    更新时间:2014-02-25 |  
                  |   学工〔2014〕3号   关于2015届高职毕业生   电子摄像补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及相关同学:   我院2015届毕业生电子摄像目前有76位同学未按时采集,考虑到信息采集人数较多,经我院与新华社安徽分社商定,2015届高职毕业生电子摄像补拍学生将集中安排在 2014年4月25日下午 (星期五)进行,具体时间段另行通知,为了做好2015届高职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宣传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人数   2015届高职毕业生未参加电子摄像采集共76人(名单见附件)。   二、拍摄地点   一号教学楼一楼:拍照采集区102教室、等候区104教室。   三、拍摄要求   1、请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将本通知精神提前通知到有关学生。   2、参加补拍学生必须全天在校,为了方便联络通知,要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各系部安排1名负责老师将未拍照同学带队到指定地点等候拍照( 3月7日 前将负责老师名单报送到学生处)。   4、在电子图像采集过程中,各系部安排的老师负责维持本系学生的秩序,要求拍摄现场保持安静,学生不得喧哗,以免影响拍摄工作和周围环境。  
 5、拍摄时不要穿蓝色、绿色的衣服、面容洁净、发型整齐、不准染发、长发者须把头发扎起(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戴眼镜的学生拍摄前应取下眼镜,以免影响拍摄效果。   6、未拍照学生务必按时返校拍摄,逾期不再单独组织拍摄。   四、拍摄流程   1、进入拍摄场地后,在拍摄登记表中找到本人信息,然后核对本人学号、身份证号,再签名。为了采集信息的上报数据的准确性,拍照的学生要记住自己的拍摄序号,以便于拍摄结束后核对本人的采集照片信息。   2、按照拍摄登记表中顺序号进行拍摄,拍摄的学生要向拍照工作人员报出自己的拍摄序号。   五、拍照顺序   | 拍摄顺序   | 系  部   | 未拍照   学生人数   | 备  注   |  | 1   | 机电工程系   | 51   | 其中12级汽配专业   45人上学期实习   |  | 2   | 电子信息系   | 1   |     |  | 3   | 社会事业系   | 4   |     |  | 4   | 经济贸易系   | 9   | 复学1人   |  | 5   | 建筑工程系   | 6   |     |  | 6   | 园林园艺系   | 4   |     |  | 7   | 外语系   | 1   | 复学1人   | 
                      附件:   2015届毕业生电子摄像补拍名单.rar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