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4〕1号)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定暂行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省级和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和名额分配
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不突破各系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同时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一)的分配指标中确定推荐相应人数的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人选。
二、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
依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定暂行办法》执行。
三、评选要求
1、各系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评选人选,严禁违规操作。如上报人选经审核后发现有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另补名额。学生姓名要与学籍一致。
2、所有初评上报人选均应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各系填写《2014年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纸质一式一份);《2014 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及《名单排列样表》(纸质一式一份)。
3、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另需撰写600字左右本人先进事迹材料(只需电子档,系部需审核)。
4、《2014年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名单排列样表》及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事迹材料等四种电子档发送到邮箱pengjinde@aqvtc.cn。
5、各系要加强审核,并在系内将人选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各系应于 2014年3月7日 前将所有初评纸质材料、公示情况及电子档报学生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3、《2014年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4、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及《名单排列表》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三:院级双优生花名册.doc
附件四:省级双优生评选办法及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