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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省级和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596    更新时间:2014-01-16
 

各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41号)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定暂行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省级和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和名额分配  

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不突破各系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同时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一)的分配指标中确定推荐相应人数的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人选。  

二、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  

依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定暂行办法》执行。  

三、评选要求  

1各系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评选人选,严禁违规操作。如上报人选经审核后发现有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另补名额。学生姓名要与学籍一致。  

2、所有初评上报人选均应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各系填写《2014年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纸质一式一份);《2014 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及《名单排列样表》(纸质一式一份)。  

3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另需撰写600字左右本人先进事迹材料(只需电子档,系部需审核)。  

4、《2014年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名单排列样表》及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事迹材料等四种电子档发送到邮箱pengjinde@aqvtc.cn  

5各系要加强审核,并在系内将人选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各系应于 201437日 前将所有初评纸质材料、公示情况及电子档报学生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3、《2014年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4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及《名单排列表》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三:院级双优生花名册.doc

附件四:省级双优生评选办法及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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