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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665    更新时间:2013-05-22
 

关于开展2013年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中国梦”主旋律,引领全院广大青年学子树立主流价值观,经研究,院团委、学生处决定联合开展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选树一批大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奋发成才,积极投身建设美好校园、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争做一名无愧于时代的大学生。

二、评选对象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

三、评选标准

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


育锻炼和对外交流(仅限与境外或国外交流)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以上10个类别中,各系评出3名入选“十佳大学生”(园林园艺系2名,外语系推荐1名)

四、评选办法

1、推报“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系内广泛开展候选人推荐和评选评议工作,要对拟推报人员进行系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2“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3)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事迹简介;(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以上材料中推荐登记表需要纸质版,其余材料提供电子版即可,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院团委邮箱azxsc2008@163.com

2、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各系团总支推报和公示情况,院团委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根据实际情况推选5位作为安徽省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有关情况在院团委微博上公示。

五、评选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各系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影响覆盖我院全体大学生,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推荐评选。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系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3、材料报送。各系于528前报送学生材料。

联系人:王晓林

电话:0556-5283039   

附件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522

  


附件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民族

 

推荐类别

 

年级、专业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事迹

2000字以内,可另附)

 

 

团总支意见

系部意见

 

 

盖 章

   

 

 

盖 章

   

院团委

学院意见

 

 

盖 章

   

 

 

盖 章

   

注:推荐类别为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和对外交流的其中一项,此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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