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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第三届“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
点击数:457    更新时间:2013-04-27

各系:
    为激励我院家庭贫困学生自强不息、发奋图强,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服务大学生的成长成才。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一、申报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二) 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活动。
    (三) 有远大理想,身处逆境,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四) 家庭经济困难,通过勤工助学等途径辛勤劳动,保证学业完成。
    (五) 热爱本职工作,刻苦学习文化知识,综合测评成绩良好以上,必修课目没有挂科现象。
    二、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2011级学生,可由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家庭困难的原因、逆境中发展的艰辛、大学中取得的成绩、个人的前景展望;申报材料在1000字以上。
    (二)系部初审。系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初审后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申报表》,并附近期数码照片。外语系,社会事业系、园林园艺系、电子信息系系推荐1名人选。机电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建筑工程系各推荐2名人选。
    (三)学院审核。院学生处、团委对各系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公布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简介,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自强之星”人选。
    三、表彰奖励
    (一)获得2013年度的学院“自强之星”称号的学生,将颁发证书。并适时在宣传栏中展出自强事迹。
    (二)特别优秀的学生将推荐到2013年度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认识,充分发动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是团委加强学风建设的重点工作,对引导形成健康向上的的学风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系要实事求是,严格审核,认真好推荐工作。
    (二)强调宣传,营造氛围
    “自强之星”是学生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也是生动具体的德育资源,各系要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请各系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5:00前将参选的学生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许咏梅处。 (申报表在学生资助网站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团 委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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