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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高职毕业生电子图像拍摄与信息核对相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543    更新时间:2012-11-14
 

关于2014届高职毕业生

电子图像拍摄与信息核对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经我院与新华社安徽分社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商定,2014届高职毕业生电子摄像将安排在20121215日(星期六)进行。为了做好2014届高职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的组织、宣传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2014届高职毕业生(2011级高职学生和2009级五年制高职学生,预计2014届高职毕业生3036人)。

二、拍摄地点

图文信息中心一楼大报告厅(西门为A区和东门为B区)

三、拍摄要求

1、请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将本通知精神提前通知到有关学生。

2、本次拍摄分两组同时进行,请各位同学要看清楚各班级拍摄的区域和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学生处提供的拍摄名单顺序(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场外排队等候)入场拍照。如不按顺序排队造成照片错误后果自负。

3、各系部安排2名老师到现场负责组织本系学生拍摄工作(1130前将名单报送到学生处)。


4、在电子图像采集过程中,各系部安排的老师负责维持本系学生的秩序,要求拍摄现场保持安静,学生不得喧哗,以免影响拍摄工作和周围环境。

5、拍摄时不要穿蓝色、绿色的衣服、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把头发扎起(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戴眼镜的学生拍摄前应取下眼镜,以免影响拍摄效果。

6、学生无特殊情况务必按时返校拍摄,逾期不再单独组织拍摄。

四、拍摄流程

1进入拍摄场地后,在拍摄登记表中找到本人信息,然后核对本人学号、身份证号,再签名。为了采集信息的上报数据的准确性,拍照的学生要记住自己的拍摄序号,以便于拍摄结束后核对本人的采集照片信息。

2、按照拍摄登记表中顺序号进行拍摄,拍摄的学生要向拍照工作人员报出自己的拍摄序号。

3拍摄完毕后,A区拍照的学生从A区入口离去,B区拍照学生的从B区的入口离去,不得在拍摄区逗留。

五、拍摄费用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05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教育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委托新华社安徽分社承担,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费用,每生15元,由学校代收,统一支付给新华社安徽分社图像采集部。拍摄费用请各系统一收取后于1210日前交给学生处詹老师。

六、信息核对

请各系部务必认真组织做好2014届高职毕(结)业生信息核对工作。如有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等信息不符的,请1212日前提供身份证原件到学生处核对,逾期不再受理。为了避免遗漏与错误,要求学生本人签名,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系学籍管理人员核实后签字,系主任签字盖章。信息核对数据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1212日前送学生处,邮箱地址:zhancheng1980@aqvtc.cn

2014年预计高职毕(结)业生信息核对数据,生源所在地填写要求:市区的学生要填写到市、区,所辖市、县的学生要填写到市、县,如:安庆市迎江区、安庆市望江县、毫州市谯城区、毫州市涡阳县。

七、拍摄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附件:2014届高职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安排表.xls  

 

                  学 生 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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