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宣传国家和学院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激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勇攀高峰的热情,更好地发挥资助政策的育人功能、激励学生的成长成才,现决定组织开展院第五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二、参赛对象
鼓励接受过国家资助、参加过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或是有励志成才感恩社会的经历的学生参加比赛。参赛形式不限,可一人演讲,也可多人演讲。
三、比赛方式和时间安排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阶段:以系(部)为单位自行组织,在4月13日之前完成;
决赛阶段:拟定于4月18日晚6:30在图文信息中心大报告厅举行,并进行现场录像。
四、有关要求
1、演讲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充分结合自己接受国家资助的感想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实际,言之有物,篇幅不宜过长(演讲时间10分钟以内)。
2、参赛者脱稿并用普通话演讲,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感情充沛,表达完整,神态自然,富有感染力,能够展现我院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3、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资助、励志与育人相结合,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广大受资助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进行比赛。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院级决赛(各系部推荐人数见附件1,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4、各系(部)于4月16日5:00前将参加决赛学生选手信息(见附件3)及演讲稿送至学生处许咏梅处,电子版发送至许咏梅学院邮箱。
五、表彰奖励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颁发证书和奖品,指导老师颁发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院团委
2012年3月20日
附件1: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各系部推荐人数
电子信息系 | 社会事业系 | 经济贸易系 | 建筑工程系 | 园林园艺系 | 机电工程系 | 外语系 |
2 | 2 | 3 | 2 | 1 | 3 | 1 |
附件2: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项目 | 普通话 | 内 容 | 演讲技巧 | 整体印象 | 总 分 |
分值 | 15分 | 50分 | 25分 | 10分 | 100分 |
附件3: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决赛选手基本信息一览
系部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演讲题目 | 联系方式 | 指导老师(限报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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