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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2届“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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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数:767 更新时间:2012-02-16 |
各系: 为表彰先进,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学函〔2012〕2号《关于评选上报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定暂行办法》,特开展2012届“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评审程序 依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暂行办法》执行。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评选要求 1、各系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由审核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增补。学生姓名要与学籍一致。 2、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必须从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中产生。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3月5日。 4、报送材料应包括: (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或《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均要求一式二份、一寸免冠照片、黑色钢笔填写)。 (2)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要求报送每人6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电子档)。 (3)本系推荐人选汇总名单纸质档和电子档(汇总名单样表见附件)。 (4)公示材料。 附件: 名额分配.doc 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式样).doc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doc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2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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