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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级新生学籍核对等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552    更新时间:2011-10-14

各系部: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及毕业生图像信息核对将关系到教育部对在校生学籍和毕业生学历的认可,影响到学生将来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为确保我院2011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现将新生学籍信息核对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籍信息核对

    1、核对时间:2011年10月8日至10月24日。

    2、各系(部)按照《2011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组织学生核对各项信息。表中各项信息均源于高考录取原始档案,要求学生认真核对各项信息,核对信息说明如下:

   (1)关于“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是学生身份的重要标识,是学校进行学籍数据管理的关键字段。除以下几种情况导致的身份证号码变化或错误,可由学生书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申请更改,其他情况不得变更。

    ①身份证号正常升位,可以更正。

    ②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身份证号码个别位置填写错误,未及时更正的,可申请变更。

   (2)关于“姓名”

姓名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记,在校学生变更姓名会对学习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如果招生环节出现姓名差错或别字错误,应由学生书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更正。其他情况,不予更改。

    3、各系(部)学籍核对表须经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系学籍管理员、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24日前送交学生处。

    二、2011年秋季在校学生数统计

    为了做好2011年秋季在校生人数统计工作,请各系(部)于10月18日前按统一格式(见附件2)报送本系(部)在校生人数,并重新核对各年级各专业分班具体学生名单(学生处提供原名单电子版发至各系部负责学籍的老师),核对后仍电子版发回至邮箱:zhancheng1980@aqvtc.cn,有问题的请直接在表格中添加或修改,并作红色标记,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

    三、辅导员(班主任)情况统计

    请各系(部)于10月18日前按照统一格式(见附件3)报送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同上。

    四、其它事项

    1、请各系(部)于10月12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到学生处领取2011级新生用的《学生简明登记表》、《学籍卡》、《学生证》,并组织学生于10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填写工作,新生学生证的验印时间可电话于学生处预约(学生证填写要求见附件4)。

    请各系(部)及时组织2011级新生填写《学生简明登记表》和《学籍卡》一式两份,并按档案要求制定封面目录(见附件5)。其中《学生简明登记表》一份系部留存,一份于11月25日前送交学生处。

    2、请各系(部)统计2011级新生(老生如果有坏卡也可以和新生一起购买)需要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人数,按每张7元收取费用,并于10月30前集中送交学生处詹老师(费用由院学生处代收,统一汇款到成都川大科鸿新技术研究所)。

    3、请各系(部)于10月底前将新生学籍信息核对情况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书面总结,电子表格和纸质文档加盖系(部)公章送交于学生处。

附件:1、《2011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

         2、2011年秋季在校学生数统计表

         3、辅导员(班主任)情况统计表

         4、学生证填写要求

         5、目录(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制定封面)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2010年秋季在校学生数统计表(正在统计中).xls

2010-2011学年度班主任(辅导员)情况一览表.xls

学生证填写说明.doc

卷内文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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