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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503    更新时间:2011-10-14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1〕30号)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院发[201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内容

    1、核对录取通知书上新生姓名是否有涂改迹象;

    2、核对新生相貌与其本人高考准考证、高考报名表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3、核对新生本人相貌和安徽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录取照片是否同一人;

    4、核对新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学学籍卡、考生体格检查表、身份证号等相关材料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5、核对考生诚信承诺书上的学生本人承诺签字和学籍核对中的签字的字迹是否一致。


    二、时间及工作安排

    1、10月9日,布置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2、10月10至10月13日,全面开展201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各系(部)新生辅导员(班主任)按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内容,重点核查学生报到时所交材料是否齐全、学生档案内照片与学生本人有无不符等。要求检查各类信息表格是否有照片改动迹象、有无公章遗漏现象、有无应填信息空缺(如高中班主任评定和签字等)现象、有无原始档案造假现象等。

    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疑问学生统计表”,报各系(部)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系(部)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于10月13日下午送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3、10月14日,学院相关部门重点核查有疑问学生的入学资格,并形成核查报告,经院领导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

    三、其它事项

    在201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建立学籍信息复查工作投诉机制,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新生入学资格的投诉。若发现问题请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电话:0556-5283038

    投诉邮箱:zhancheng1980@aqvtc.cn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学籍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负责人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是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各系(部)要严肃认真、规范细致地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避免新生学籍勘误工作中有遗漏、重复、违规、错误等现象发生。复查不合格者,学生处将根据系部复查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疑问学生统计表.xls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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